工业盐的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16/03/18 08:44:03     来源:www.sdlzhmyh.com

 

   工业盐是化学用品,食用会给人体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对工业盐的销售国家有很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对对工业盐的技术指标适当进行了提高,工业盐标准GB5462—1992也做了适当的修改,比如取消了三级品,明确了精制工业盐指标和可溶性杂质指标,增加了硫酸根、钙镁含量指标。

 

  工业盐的质量安全应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出厂(场)时应附有合格证,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级及本标准编号,但是一般要求大型用工业盐企业和盐化工厂直接供货,大型用工业盐企业必须保证工业盐的专用性,以防止流通到食用盐市场。工业盐销售新政策是否容许国营盐业公司以外的贸易公司经销,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放开小工业盐(即纯碱、烧碱这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地方,要按照有关程序尽快放开价格,由市场进行调节。而小规模的私营一般是不允许的,但是,工业盐已不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经营工业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也就是说国家已经对工业盐的专营制度进行了松绑。但是放开目前是指,工业盐在应用和经营性质的局部开放,但是如果有人用工业盐拿去冒充食盐那肯定要负相关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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